
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33809 证券简称:白山国旅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延边白山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延边白山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3)第012298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就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如白山国旅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七、2、(1)”所述,“本公司2017年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的北京慧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途公司”),根据慧途公司设立时的《投资合作协议》,慧途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1,200.00万元,占比4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兴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70.00万元,占比32.33%;北京合创万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出资500.00万元,占比16.67%;深圳市滴滴导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30.00万元,占比11%。截止2022年末,本公司对慧途公司已实际出资1,300.00万元,其他少数股东出资未实际缴纳。本公司在与其他少数股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遂于2020年4月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少数股东按《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经法院一审判决对本公司诉讼请求未予支持,本公司于2021年4月又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0月8日经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维持原判。至此,本公司与少数股东股权纠纷尚未达成一致,作为慧途公司第一大股东,且无法对慧途公司实施控制,因此,未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目前,慧途公司无实质经营业务,计划进行清算后注销。”
截止2022年末,白山国旅公司对慧途公司实际出资为1,300.00万元,未计提长期
公告编号:2023-009
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截止审计报告日,由于白山国旅公司未提供慧途公司的财务资料,我们无法对慧途公司是否纳入合并范围、财务报表真实性、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定慧途公司未纳入合并对白山国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我们也无法确认上述对外投资是否存在减值及可收回金额。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于白山国旅,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监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被出具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说明
1、监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内容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对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
项说明均无异议。
2、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
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公司带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
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延边白山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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