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3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超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4年 2 月 4 日更名,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超纯科技”或“发行人”)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超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超纯科技及国投证券已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2024 年 1 月 17 日,深圳证监局对报送的辅
导备案材料予以受理,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7 日起正式进入辅导期。自辅导备案
受理至本报告签署日,国投证券已经按照《辅导协议》及相关的辅导计划,对超纯科技进行了相应的上市辅导工作。目前,国投证券已完成对超纯科技的第一期
辅导工作,现就自辅导备案受理之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即 2024 年 1 月 17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辅导协议》,国投证券建立了相应的辅导工作小组,其中胡家彬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辅导小组其他成员包括王健、张敬衍、宋良巍、李秋函、陈闻江、戴密雯,其中胡家彬、王健担任保荐代表人。辅导小组成员均为国投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上市辅导工作的资格和能力。本辅导期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国投证券邀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共同参加了超纯科技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7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本辅导期内,
国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工作安排及《辅导协议》的约定,通过尽职调查、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培训、督促自学、案例分析、访谈客户及供应商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尽职调查
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国投证券对超纯科技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对超纯科技的法律、业务与技术、财务与会计、内部控制、募投项目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持续尽职调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2、中介机构协调会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国投证券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召开了相关的中介机构协调会,超纯科技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相关负责人员、申报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均参加了中介机构协调会,对主要整改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持续跟踪整改情况。
3、组织培训和督促自学
国投证券会同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向辅导对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进行了培训,介绍了发行上市的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接受辅导对象的法制观念、守法意识及诚信意识。培训内容包括北交所的情况介绍、板块定位、上市条件、上市规则、上市程序、募集资金管理与限售要求、监管处罚案例、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董监高行为规范等上市审核重点关注问题和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的法律法规等等。
国投证券已将培训用到的 PPT 等培训资料发放给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并督促相关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系统性的自学。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次辅导期内,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与国投证券紧密合作、互相配合,有效完成了本期间内的辅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