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5
关于对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132 号
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福润)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存货
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34,623,313.30 元,其中产成品账面余额 11,117,718.22 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135,224.34 元,跌价计提比例 16.64%,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均未计提跌价。
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产品价格走势等,说明仅针对产成品计提跌价准备而其余存货未计提的原因及合理性,请说明存货跌价是否计提充分。
2、关于研发活动
根据年报披露,公司在研发业务环节分别开展自主立项投资研发、合作投资研发、受托研发等业务。你公司与主要客户湖南华纳、昂利康之间均存在合作研发情况,报告期内昂利康共同投资合作研发的艾地骨化醇软胶囊项目,在和原研厂家的专利链接诉讼中取得二审胜诉,
9 月完成国家药监局审评中心的发补反馈,项目已于 2023 年 2 月由
海鹤药业取得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注册证书。报告期内,你公司和湖南华纳合作研发的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项目已于 2023 年 3 月由湖南华纳大获得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注册证书,该项目公司占 51%的权益,
协议约定由湖南华纳生产销售。
2022 年你公司发生研发费用-委托研发费 4,284,161.87 元,上年
发生额 7,579,269.14 元。
请你公司:
(1)分项目列示报告期内委托研发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研发成果如何归属、是否涉及后续委托营销和委托销售、公司在委外研发项目中参与的环节及发挥的作用;
(2)说明报告期是否存在受托研发业务,若存在,请结合内部控制说明公司是如何准确区分和管理自主研发和受托研发的;
(2)分项目列示报告期合作研发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研发内容、具体模式、主要权利义务安排、技术保密措施及责任划分、主要研发成果及归属,并结合已完成合作研发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使用期限或限制、对第三方的技术依赖;
(3)详细说明你公司与主要客户昂利康、湖南华纳之间合作的两个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期、研发内容、项目设立主体、出资比例、主要权利义务安排、行政许可的归属、主要研发成果及归属、权益分配方式和计算方法。根据年报,你公司固定资产中无大额机器设备,请说明合作研发场所,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的研发依赖;
(4)说明报告期是否存在受托研发业务,若存在,请结合内部控制说明公司是如何准确区分和管理自主研发和受托研发的。
3、关于按产品分类的营业收入
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作产品 38,712,467.12 元,同比增长172.94%,毛利率 100%。公司解释系合作药品乙酰本期销量较上期大幅度增长;实现营业收入-市场推广及技术使用 102,158,524.41 元,同比增长 31.88%,毛利率 66.21%,公司解释系对合作产品乙酰等品种在市场上持续深耕细作,再加上报告期末市场对呼吸道类疾病用药的大量需求,使得合作产品销售大幅增长,因而带来了收入的大幅增长。
请你公司:
(1)市场推广及技术使用和合作产品两类收入增加的原因均为合作产品乙酰的销量增加,请说明两类产品划分的依据和区别;
(2)说明合作产品收入无成本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结合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说明合作产品的成本归集是否符合准则的要求;
(3)说明合作产品的主要内容及对应客户,你公司与对应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销售属于代销还是买断销售,与客户之间的结算方式。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7 月 19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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