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1
证券代码:833770 证券简称:宏伟供应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 月 15 日以书面、
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吕宏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自身经营发展以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需要,综合考虑行业环境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等内外部因素,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开展业务,降低资本市场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愿意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回购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原则上以该股东取得公司股票
的成本价格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进行确定。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3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终止挂牌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终止挂牌所需的申请文件的准备;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申请文件;
(3)批准、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4)办理与本次终止挂牌工作的一切有关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终止挂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武义宏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宏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现拟向关联方浙江核通金属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通金属”)以人民币 706,200.00 元购买武义宏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核通金属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吕宏伟、李晓庆。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资产和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造成公司主营业务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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