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08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期(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辅导机构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二、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
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浙江宏伟供应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五、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对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资证投字[2021]1562 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辅导机构”)作
为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伟供应”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辅导机构,与宏伟供应签订了《浙江
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并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贵局的有关规定开展了本期辅导工作。现将辅
导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辅导时间
中信证券与宏伟供应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随后
即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在网站
上对宏伟供应辅导备案文件进行了公示。中信证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3 月 31 日和 6 月 25 日向贵局报送了第一期、第二期和第
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材料。
宏伟供应的本期辅导工作于2021年6月26日开始至本报告出具日结束。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公司的辅导机构为中信证券、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未发生变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派刘永泽、黄艺彬、刘杰、汪灏、陈祉逾、侯万铎、张英博、康偌彤 8 人作为宏伟供应上市辅导小组成员对宏伟供应进行上市辅导,其中刘永泽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三)接受辅导人员
宏伟供应接受辅导的人员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代表)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具体名单如下:
1、全体董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吕宏伟 董事长兼总经理
2 李晓庆 董事兼副总经理
3 朱振扬 董事兼副总经理
4 胡建军 董事
5 赵先德 独立董事
6 郑洪涛 独立董事
7 杨岐 独立董事
2、全体监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毛凯军 监事会主席
2 王秀华 监事
3 吴艳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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