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6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3713 证券简称:立德电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绵阳立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绵阳立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60,847,162.4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8,955,873.03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24,602,928.42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9,365,775.10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5,237,153.32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 18,549,360 股,派发现金红利21,640,920.0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915,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其
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6 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
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每 10 股派 7.00 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
公司总股本为 30,915,6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9,464,960 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
公告编号:2023-013
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6.3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3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3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 (%)
限售流通股 16,159,500 52.27 9,695,700 25,855,200 52.27
无限售流通股 14,756,100 47.73 8,853,660 23,609,760 47.73
总股本 30,915,600 100.00 18,549,360 49,464,960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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