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公告编号:2024-079
证券代码:833694 证券简称:新道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及《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根据《激励计划》
“第六章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及解限售安排”之“四、解限售安排”之“第一个解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的规
定,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第一个解
限售期内,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 2023 年营业收
入 4.32 亿元,相比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32.58%,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除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无法解除限售外,其余 71 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
公告编号:2024-079
要求(试行)》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股权激励的考核目的已实质达成。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二、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的核查意见
根据《回购细则》、《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回购激励对象所持股份。
公司回购注销 6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回购细则》、《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回购细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特此公告。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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