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1
证券代码:833664 证券简称:威特龙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威特龙消防安全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因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如期出具审计报告,致使公司未能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预计会期半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664 威特龙 2021 年 7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邵杰、徐锦焰律师。
(七)会议地点
威特龙消防安全集团股份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现场及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共计召开了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31 个议案。
(二)审议《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共计召开了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 个议案。
(三)审议《关于<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吉利女士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 2020 年独立董事吉利女士根据 2020 年工作情况,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0 年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
(四)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经营与财务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26)、《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7)。
(六)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七)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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