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作为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一恒贞”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最近四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 B 审字[2017]1810 号、天职业字[2018]10624号、天职业字[2019]20318 号、天职业字[2020]21912 号),且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意见。
一恒贞的经营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存在大量逾期未偿还债
务,涉及较多的法律诉讼案件,主办券商在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审查过程中关注到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为 13,473,748.50 元,经询问挂牌公司了解到,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豫 0191 民初 20598 号民事判决书,上海佰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佰源”)对一恒贞享有到期债
权共计 12,192,212.61 元,2020 年 3 月 24 日,一恒贞与上海佰源签
订了和解协议,协议约定一恒贞以认定价值为 15,115,335.8 元的抵债物品抵偿债务,经上海佰源确认无误后,视为一恒贞已履行完毕(2019)豫 0191 民初 20598 号民事判决书下的判决,上海佰源与一恒贞之前的权利义务全部结清,不存在其他经济纠纷。
一恒贞 2020 年上半年度无现金流,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
金严重短缺,很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且公司财务总监长期无法履职,一恒贞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关于公司存在民间借贷涉诉纠纷与股权司法冻结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在半年报审查过程中关注到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多起民间借贷涉诉纠纷事项,主办券商已通过通讯方式多次要求公司展开涉诉案件自查,并及时予以披露相关涉诉案件情况。鉴于一恒贞缺席较多的法律诉讼案件,对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资料因管理混乱无人整理汇总,我们无法获取与一恒贞诉讼有关的重要资料,主办券商不能排除公司仍有其他涉诉或存在其他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事项。
主办券商已协助挂牌公司基本完成涉及诉讼的整理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一恒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飞雪、张
斌夫妇合计 5,000 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5.56%)已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目前尚未解除冻结。鉴于目前公司已被纳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面临较大偿债压力,若相关权利申请人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结果显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飞雪、张斌及监事王兵均被纳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有关规定:“挂牌公司现任董监高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应及时组织改选或另聘,拒不执行的,全国股转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主办券商已督促要求一恒贞进行相应整改,截至本公告日,一恒贞尚未就该事项完成整改。
4、不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上述涉及诉讼事项、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为失信被执行人事项一恒贞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亦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前期报告显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飞雪 2016 年 8 月
向公司拆借 299 万用于临时借款,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借款余
额为 2,544,276.73 元。公司与黄飞雪、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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