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26
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833652 证券简称:摘牌恒贞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307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由于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
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恒贞”,证券代码不变仍为 833652,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
2021 年 11 月 26 日,摘牌整理期结束,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1
公告编号:2021-024
月 29 日终止挂牌。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挂牌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黄飞雪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 72 号 B 座 20 层
联系电话:0371-66983345
邮箱:huangfeixue@yihengzhen.com
主办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马君涛
联系邮箱:majuntao@swhysc.com
主办券商投资者沟通电话:021-33388437
感谢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公告编号:2021-024
特此公告。
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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