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3-15 16:55:16 股吧网页版
金锂科技: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15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33616 证券简称:金锂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江西省金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1 年 3 月 12 日,江西省金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和《关于公司承诺回购异议股东股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出具承诺,承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由公司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回购措施如下:

一、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回购有效期限内,以亲自送达、邮件寄达书面回购申报文件等方式,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

公告编号:2021-012

结;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拟公司按 1 元/股回购;如异议股东取得股票成本价格低于 1 元/股,
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为准。

三、 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次日起一个月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回购申请材料以亲自送达、邮件寄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未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回购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其他成本来源文件、异议股东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公司将在股转系统批准公司摘牌之次日起三个月内回购异议股东股份。如回购完成前,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若异议股东未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提交其有效申请材料的,或提交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公司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对于公司出具的回购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无法履行回购承诺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按照公司承诺的条件对公司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在公司终止挂牌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回购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及减资的议案,由股东大会对回购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及减资的事项进行审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的一致行动人将在表决时投赞成票;如果

公告编号:2021-012

股东大会未能通过回购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及减资的议案,导致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