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8 16:42:24 股吧网页版
翼码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33614 证券简称:翼码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上海翼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09 时 3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
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614 翼码科技 2024 年 5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司聘请上海汉之律师事务所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1809 号 3 号楼 3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计公司 2023 年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的召开、审议情况及监事会职责履行等诸多事宜。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
的《上海翼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上海翼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摘要》。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经对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决算,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 -61,413,378.46 元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51,172,800.00 元的三分之一(即 17,057,600.0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时,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现提名金向华先生、范汉星先生、伍平女士、王燕飞女士、周轶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

金向华先生、范汉星先生、伍平女士、王燕飞女士、周轶嘉先生系连选连任。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九)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
监事会现提名陆欢平先生、郭少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

陆欢平先生、郭少杰先生系连选连任。

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十)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4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