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02
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833590 证券简称:长庚新材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福建长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披露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长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因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机构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出具公司 2021 年年
度审计报告,导致公司年报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
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时披露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暨股票强制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披露了《年报披露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正积极推进 2021 年年度审计和年报的编制工作,目前审计机构已完成
审计报告撰写并提交质控审核,公司预计能够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含 2022
年 6 月 30 日)完成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股
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暂停转让,
直至公司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后恢复转让。如不能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
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2-005
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就公告的上述事项积极接受投资者咨询。
联系人:长庚新材董事会秘书黄志平
联系电话:0599-8850907
联系邮箱:1370905181@qq.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江南工业园祥瑞路 8 号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特此公告。
福建长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