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15
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833590 证券简称:长庚新材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福建长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9 月 14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廖长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9 月 14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412,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2.482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黄志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9 月 14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玲女士为公司分管(综合管理部)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9 月 14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
聘任高小东先生为公司其他职务,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9 月 14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江学玉女士为公司其他职务,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 9 月 14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公告编号:2021-024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期限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与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福建长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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