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33590 证券简称:长庚新材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福建长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预计 2021 年 (2021)年年初至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主要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 披露日与关联方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实际发生金额
购 买 原 材 采购地毯 200,000.00 4,392.39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无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人 无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人 无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无
合计 - 200,000.00 4,392.39 -
(二) 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结合控股子公司福建南平维尔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
公告编号:2021-005
斯公司”)业务性质及 2021 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维尔斯公司与长庚新材 2021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估。涉及需要披露的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 20 万元,交易定价原则为参考市场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长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南工业园祥瑞路 8 号
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南工业园祥瑞路 8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廖长庚
实际控制人:廖长庚
注册资本:23,650,000.00
主营业务:无纺装饰新材料,汽车脚垫及材料,高温、常温无纺过滤材料,工程专用土工布,工业、民用无纺布的生产、销售;按照对外贸易备案审批项目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维尔斯公司系福建长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福建南平维尔斯贸易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董事李玲是维尔斯公司经理,董事长廖长庚系李玲配偶,依据章程及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此项交易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告编号:2021-005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同期同类商品销售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维尔斯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2021 年预计向长庚新材采购地毯产品,采购金额不高于 20 万元。交易价格按照市场方式确定,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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