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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7-19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3538 证券简称:中旭石化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辽宁中旭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2022 年 5 月公司以 0 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辽宁毅
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菲生物”)9%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王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自然人王旭持有毅菲生物 39%股权,公司持有毅菲生物 51%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57,642,388.44 元,净
公告编号:2022-013
资产额为 71,662,043.81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毅菲生物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为 1,198,130.90 元,净资产额为-729,146.41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76%。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出售子公
司股权》的议案。
由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王旭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南六西路
关联关系:王旭系辽宁中旭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辽宁毅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辽宁省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环保装备及新材料产业园 G1地块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标的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
公告编号:2022-013
省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环保装备及新材料产业园 G1 地块;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注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没有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充分考虑了标的公司的净资产、经营情况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0 元,此次交易价格公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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