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03
问询函【2021】第 047 号
湖北视纪印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 视纪)董事会、股东林际军、张辉德:
我部在挂牌公司日常监管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2021 年 12 月 2 日,你公司披露《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原董事长林际军和公司第二大股东、原董事张辉德占用公司资金及限制其股东表决权的议案》。议案内容显示,林际军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期间累计占用公司资金 1762 万
元;张辉德在上述期间累计占用公司资金 1274.5 万元。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林际军和张辉德尚未归还其占用的全部资金,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为督促林际军和张辉德归还全部的占用资金,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股东大会限制林际军持有公司股份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股份数17,512,574 股,占比 19.63%)、限制张辉德持有公司股份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股份数 14,376,400 股,占比 16.11%)。股东表决权限制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至林际军和张辉德归还全部占用资金之日止。
针对林际军、张辉德的资金占用行为,我司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给予林际军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对张辉德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2019 年 5 月 29 日,你公司披露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给予湖北视纪印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公告披露显示,资金占用方林际军、张辉德拟通过多种途径积极筹措资金归还公司。
请你公司:
1、详细列示公司股东林际军、张辉德尚未归还的资金占用余额,公司为收回资金所采取的催收措施;
2、结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详细说明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限制部分股东表决权的合法性,并请律师就本次董事会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发表意见。
请股东林际军、张辉德说明目前占用资金的归还进展,并结合自身财务状况等,说明尚未归还完毕的原因、后续为足额归还资金拟采取的措施。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并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于 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1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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