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2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3528 证券简称:宁波中药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银行授信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申请银行授信暨资产抵押情况
1、银行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贷款,获得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年(自2024年3月22日起至2026年3月21日止),每笔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提款期为自合同订立日起12个月,为可循环额度。2024年3月22日,上述授信额度、期限通过银行审批同意,具体使用金额将由公司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要确定。获得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康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方明提供保证担保。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贷款,获得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2024年5月15日,上述授信额度、期限通过银行审批同意,具体使用金额将由公司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要确定。获得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方明提供保证担保。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告编号:2024-024
“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1000万元贷款,借款期限为1年。2024年5月17日,上述借款额度、期限通过银行审批同意,具体使用金额将由公司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要确定。为获得上述借款,公司以名下3个发明专利一种脱除人参茎叶提取物中残留农药的方法(ZL201410729122.4)、一种高收率的水提姜黄素的方法(ZL201310088988.7)、一种从绞股蓝中提取纯化绞股蓝皂苷的方法(ZL201410481903.6)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方明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由宁波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在上述授信有效期内,公司授权董事长及财务部门人员办理银行授信、与银行借款、融资等相关的事项。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银行授信暨资产抵押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银行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实现生产经营暨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经营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未来将严格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借款的事项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完善公司治理,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24-024
四、备查文件
《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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