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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9 15:37:48 股吧网页版
ST北林科:关于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9


公告编号:2024-073

证券代码:833526 证券简称:ST北林科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北京林大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北京林大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林科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监管要求,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关联交易》的规定,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公司成立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董事会负责。领导小组由财务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统筹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包括财务、法律风控、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人员。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为风险处置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管理、沟通协调等工
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以便领导小组按本预案防范和处置风险。

风险处置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在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公司财务运营部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工作组应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并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

公告编号:2024-073

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
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

(一)财务公司资产负债指标不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监管机构的指标要求;

(二)财务公司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监管机构规定的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其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的情形;

(三)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贷款、到期重大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大信用风险等事项;

(四)财务公司出现被监管机构责令整顿、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五)财务公司出现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情形;

(六)财务公司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或子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金融业务风险发生后,公司财务运营部等有关部门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信息,分析整理情况后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同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司董事会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风险处置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督促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制定风险处置方案。

应急处置方案应根据存贷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
行修订与补充。风险处置方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应采取的化解风险的措施及应达到的目标;

(二)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三)各项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应急处置方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领导小组的统
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化险措施,积极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公告编号:2024-073

风险事件处置完毕后,领导工作组应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公司与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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