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6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33526 证券简称:ST 北林科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北京林大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9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句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会务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颜晓辉、卢振雷、李浩、齐彦博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办理应收账款质押》
公告编号:2024-040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子公司海口北林清泓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办理质押担保,质押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应优先考虑公司自身持续经营问题,合理安排资金支付,防止现金流危机;同时应选择更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的处理措施,保障公司股东及其他债权人权益。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林大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林大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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