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26
证券代码:833524 证券简称:光晟物联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广东光晟物联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发展所需,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将持有广东多对多物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对对公司”)的 420,000.00 元的出资额,以 1,003,8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陆伯兰;拟将持有多对多公司 420,000.00 元的出资额,以1,003,8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孙峰;拟将持有多对多公司 150,000.00 元的出资额,以 358,5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赖正福;拟将持有多对多公司135,505.00 元的出资额,以 323,857.00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物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多对多公司的出资额由 20,130,589.00 元变为19,005,084.00 元,持股比例由 27.34%变为 25.81%。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四)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由于多对多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完成的增资扩股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
司已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全国股转系统审查,因此本次公司出售多对多公司的股权,无须与前期的增资及转让股份累计计算。
本次交易,公司持多对多公司的股权由 27.34%变为 25.81%,合计对外出售多对多公司 1.53%股权。
根据上述规则,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计算过程如下:
一、资产总额指标 金额(元)/比例(%)
多对多公司 2022 年 6 月末资产总额(未经审计)① 171,590,948.05
多对多公司 1.53%股权的资产总额账面价值② 2,625,341.505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③ 45,216,126.84
占比=②/③ 5.81
二、净资产指标 金额(元)/比例(%)
多对多公司 2022 年 6 月末净资产(未经审计)① 26,170,189.03
多对多公司 1.53%股权的净资产账面价值② 400,403.89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③ 122,848.14
占比=②/③ 32.86
根据前述计算结果,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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