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9
公告编号:2021-048
证券代码:833519 证券简称:泉欣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泉欣织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泉欣织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海泉欣织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孔令玺先生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账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方式 交易数量 交易均价 交易金额
名称 (股) (元/股) (元)
孔令玺 2021-7-19 买入 集合竞价 400 10.82 4,328
孔令玺 2021-7-19 卖出 集合竞价 400 13.02 5,208
二、本次事件的处理
1、经公司与孔令玺先生确认,本次买入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
公告编号:2021-048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上述交易买入及卖出时点发生在六个月内,属于短线交易,公司已通知孔令玺先生按照《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880 元全数上交公司,公司董事会近期将收回孔令玺先生本次短线交易的 880 元收益。
3、上述股东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因本次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业务学习,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对上述短线交易给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上海泉欣织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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