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9
公告编号:2022-009
证券代码:833514 证券简称:中创发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湖州市中杰创意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银行贷款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顾忠杰、韦华夫妻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湖州泰仑广告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仑广告”)与建设银行签署的实际借款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与 2023
年 1 月 5 日的贷款合同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20.00 万元的连带
责任保证。
因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2021 年 2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
顾忠杰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市东西堂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人民币 200.0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顾忠杰、韦华回避表决,根
公告编号:2022-009
据《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顾忠杰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街道清丽家园 3 幢 1802 室
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 自然人
姓名:韦华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街道清丽家园 3 幢 1802 室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定价,价格公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州市中杰创意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湖州市中杰创意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关联方业务往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顾忠杰、韦华夫妻与建设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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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为子公司泰仑广告在 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8
日期间与建设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因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2021 年 2 月,公司实际控制
人顾忠杰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市东西堂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人民币 200.00 万元。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湖州市中杰创意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决议》
湖州市中杰创意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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