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2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3507 证券简称:美安普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美安普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实际控制人为其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前述授信事项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必再提请公司另行审批,授信业务品种、授信期限、授信额度及具体担保方式以届时各方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波、李慧夫妇拟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等方式)。
上述担保由关联方免费为公司提供,公司为单方面受益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公司筹集日常发展所需的资金,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二、审议与表决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均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公告编号:2024-006
授信额度暨实际控制人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本次议案关联人杨波,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实际控制人为其提供担保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上述授信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公章的浙江美安普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浙江美安普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美安普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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