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3496 证券简称:华安新材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15 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张济民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主席陈红艳、监事李君、监事张庆伟、董事会秘书丁冰。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4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公司决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济民先生、祖利新先生、张济兴先生、张济忠先生、宋国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张济民先生、祖利新先生、张济兴先生、张济忠先生均为连任董事,候选人宋国清先生为公司高管,以上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且不属于《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提请召开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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