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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3496 证券简称:华安新材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0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496 华安新材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发挥了董事会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 进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编制了《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
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 作,依法独方行使监督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 法权益,现编制了《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 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情见公司于信息披露平台披 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3-009)。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亏
损,2023 年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公司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将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 作认真细心,尽职尽责、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 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将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八)审议《<2023 年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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