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3496 证券简称:华安新材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6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济民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主席陈红艳、监事李君、监事张庆伟、董事会秘书丁冰。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发挥了董事会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编制了《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情见公司于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1.议案内容: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亏损,2023 年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1.议案内容: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将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细心,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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