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东兴证券关于新疆康润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兴证券作为新疆康润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联系,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新疆康润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康润洁”、“公司”)原定
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因公司仍未开展审计工作,预计不能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
之前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 ST 康润洁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其他风险:
(一)因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新疆康润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 212249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
(二)公司主办券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收到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东兴
证券与 ST 康润洁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东兴证券与公司签订的持续
督导协议自 2023 年 3 月 22 日起解除。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ST 康润洁存在多项可能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的风险事项。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挂牌公司联系人:孔立明
联系电话:18999852668
主办券商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13579418718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兴证券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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