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0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33467 证券简称:纳美新材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0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1 月 0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
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以 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即 2024 年 05 月 0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原因知悉本次回购股份内
幕信息的人员,就其本人及近亲属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并签署《关于买卖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自查 报告》。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形。
三、自查结论
公告编号:2024-032
经核查,在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回购
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回购股份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2、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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