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30
公告编号:2020-043
证券代码:833443 证券简称:皇达科技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宁夏皇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乌石浦二里 191 号 1908 室厦门皇达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宗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宁夏皇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48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
公告编号:2020-043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向银行借款并提供资产抵押》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宁夏皇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11 月 6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泾源县支行签署(编
号为 64100620200002588)抵押合同,将公司泾华路以北、城关村以东、地埂以南 2088.84 ㎡公司生产车间厂房产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泾源县支行。2020 年 11月 9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泾源县支行签署的(编号为 64100620200002588-2)抵押合同,将公司泾华路以北、城关村以东、地埂以南的公司 8447.3 ㎡工业用地抵
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泾源县支行。以上两处不动产抵押均是为 2020 年 11 月 9 日公
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泾源县支行签署的 200 万元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现进行补充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3,480,000 股,占出席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 股,占出席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 股,占出席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宁夏皇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宁夏皇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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