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1
公告编号:2021-026
证券代码:833432 证券简称:国瑞环保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国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天山西路 789 号 B 座 606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金惠志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赵钱承、刘丹、时晓琼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上海农商银行长宁支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上海农商银行长宁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 27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惠志先生及其配偶朱琴女士拟以其个人信
公告编号:2021-026
用、资产,为公司申请该笔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无偿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金惠志、金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惠志在上海农商行长宁支行申请个人助业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金惠志拟向上海农商行长宁支行申请个人助业贷款 83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金惠志先生及其配偶朱琴女士、公司董事金础先生拟以其个人资产为该笔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无偿担保,上海国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为该笔流动资金提供保证担保,金惠志先生拟以其个人信用提供反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金惠志、金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公告编号:2021-026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国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国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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