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12
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833424 证券简称:摘牌电庄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成都新能电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新能电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成都新能电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215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未在复核期限届满前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整理期为10个交易日,并于2021年11月15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电庄”,证券代码为“833424”,交易方式仍为集合竞价。
摘牌整理期间,公司于每个交易日前1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2021年11
公告编号:2021-024
月12日系摘牌整理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整理期结束后,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1月15日终止挂牌。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或者股东超过200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及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朱滨彬联系电话:158 8133 3055
券商联系人:任女士联系电话:0755-83007306
特此公告。
成都新能电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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