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9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33404 证券简称:飞日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南宁飞日润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失信被执行人:南宁飞日润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桂 0107 民初 14962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1 月 7 日
案号:(2021)桂 0107 执 148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失信被执行人:熊维程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执行法院: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桂 0107 民初 14962 号
公告编号:2021-004
立案时间:2021 年 1 月 7 日
案号:(2021)桂 0107 执 148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号(2021)桂 0107 执 148 号确定的义务:一、向广西金源资产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借款本金 200 万元及违约金;二、向广西金源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负担案件受理费 13483 元、
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公告费 0 元,负担本案执行费 31598 元。四、如不主动履
行,被执行人还需承担因强制执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并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在社会声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知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事项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认为,将其列入失信的理由和实际情况有出入,正积极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和协调,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向法院申请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失信的负面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查询截图。
公告编号:2021-004
特此公告。
南宁飞日润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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