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8-21 20:17:59 股吧网页版
【2020】第444号关于对上海童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8-21


关于对上海童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0】第 444 号
上海童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 童石)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应收账款及收入

你公司 2019 年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形成原因之一为会计师未能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根据年报,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帐面价值 15,103.51 元,期初账面价值为 104,866,135.59 元,期末较期初下降 99.99%。年报中解释的变动原因为报告期内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坏账计提。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你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
款账面余额为 16,955.11 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 16,953.60
万元,占比 99.99%;其中,单项计提 15,291.69 万元,涉及 25 家客
户,按照账龄组合计提 1,661.91 万元。按账龄披露,你公司应收账
款 1 年以内、1-2 年、2-3 年、3-4 年、4-5 年及 5 年以上应收账款占
比分别为 0.02%、0.70%、54.05%、15.40%、18.21%及 11.63%。

请你公司:

(1)说明本期大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分别说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中期末账面余额在 500 万元以上客户的账龄、是否关联方,以及 100.00%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

(2)从销售合同约定的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义务、支付条款、商业实质以及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等角度,说明以前年度确认相关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合理性。

2、无形资产

你公司商业模式为 IP(Intellectual Propety,知识产权)孵化及运营,主要以授权纸质动漫图书杂志、授权游戏、授权影视剧等形式实现 IP 价值的变现。根据年报,你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系 IP,2016年-2019 年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 68,351,758.65 元、
128,435,331.59 元、78,350,921.12 及 0.00 元,2018-2019 年进行
了大额资产减值计提,2019 年末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你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
产账面原值为23,551.58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为8,016.53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 15,535.05 万元。会计师未能取得用于判断上述金额合理性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请你公司:

(1)结合商业模式进一步说明无形资产的形成过程,无形资产确认时是否符合确认条件,说明判断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的依据;
(2)说明对无形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3、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你公司2015-2016年定向增发合计募集资金255,264,600.00元,
2016 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 347,265,936.1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日公司累计净亏损369,753,975.21元、净资产-43,797,455.83元。2019 年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 615.06%,流动比率 0.21,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你公司结合目前的财务及经营状况说明公司是否拥有正常开展业务的能力,并结合期后资金筹措、业务开展、收入实现情况说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4、关于预计负债

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红君以个人名义与徐仁彬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借款金额 1,500.00 万元,你公司为该项借款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王红君未归还借款本
金 1,480.00 万元。根据 2020 年 3 月 11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的(2020)沪 02 民终 549 号判决书,你公司应对王红君的应付款项 1,480.00 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谨慎性原则,你公司对上述已判决的担保项目计提预计负债 1,480.00 万元。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是否存在其他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的对外担保事项,因而无法对预计负债的金额做出调整。

请你公司:

(1)核实是否存在其他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的对外担保事项,说明预计负债能否完整反映期末存在的或有负债;

(2)说明对王红君的应付款项 1,480.00 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是否已经或将要构成资金占用,如是,是否履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