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公告编号:2020-019
证券代码:833280 证券简称:万享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万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按照财
政部的要求时间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 年 6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告编号:2020-019
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019 年 6 月 1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
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0-019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无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万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