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进展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作为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是
行政监管措施
2 处罚处理 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3 年 11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向万承志堂及其
相关人员下发落款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
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83 号。
2023 年 2 月 6 日,全国股转公司向万承志堂及其相关人员下发落款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5 日的《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9 号。
以上风险事项已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标题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万承志堂已针对风险事项制定相关整改计划。针对资金占用事项,控股股东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禾
集团”)已采取以下措施:
1、2024 年 5 月 8 日,委托第三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代为归还现金 500 万元;
2、2024 年 5 月 10 日,将其实际控制的蓝莲(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7.2636%的股权质押给挂牌公司,该质押已经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3、2024 年 5 月 11 日,将其持有的浙江信得利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55%的股权
质押给挂牌公司,该质押已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后续主办券商将敦促鑫禾集团尽快处置出让相关资产,偿还占用资金。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万承志堂针对风险事项将尽快整改,消除风险事项产生的负面影响。
四、 主办券商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主办券商将继续加强与万承志堂及其相关方的联系与沟通,持续跟进万承志堂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开展情沉,督促万承志堂尽快归还所占用资金、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王传亮
电子邮箱:wangchl@ebscn.com
挂牌公司联系人:高军
联系方式:0571-87077053
电子邮箱:379319709@qq.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归还资金的说明及银行回单
2、《股权出质质权合同-蓝莲(杭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拱)股权质设字[2024]第 0019 号
3、《股权出质质权合同-浙江信得利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及《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浙市监)股权质设字[2024]第 0167 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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