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6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33255 证券简称:西部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西部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作为西部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本人认为:周进景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职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人同意聘任周进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本人认为:陈隆京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公告编号:2024-028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职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人同意聘任陈隆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本人认为:高旭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职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人同意聘任高旭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本人认为:张莹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职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人同意聘任张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西部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俊
202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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