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9
公告编号:2023-049
证券代码:833204 证券简称:百事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百事达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百事达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20,615,227.45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9,979,166.89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636,060.56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 15,337,356.00 股,。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124,5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3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
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1,124,52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6,461,877股。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
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0000 元;
公告编号:2023-049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
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000000 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
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 年 12 月 25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12 月 26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五、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
六、 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送股(或转 数量(股) 比例
(%) 增) (%)
限售流通股 29386821 57.48 8816046 38202867 57.48
无限售流通股 21737700 42.52 6521310 28259010 42.52
总股本 51,124,521 100.00 15,337,356 66,461,87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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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23 年半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0.1700 元。
八、 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东坑长丰工业区 1 号
联系人:田小姐
电话:0755-27240022
传真:0755-27253666
九、 备查文件
《深圳市百事达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深圳市百事达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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