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30 21:24:13 股吧网页版
国航远洋: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开展融资工作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0


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4-226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开展融资工作提供担保额度的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抵押、船舶抵押、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信用、保证等方式进行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8.9948 亿元。上述担保累计总额度包括现已实际发生但尚未到期的有效担保、续期担保及新增担保的金额。

以上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为准。以上担保额度期限为一年,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涉及到的担保额度,本会议一并审核、通过,额度内将可以混合使用,不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
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开展融资工作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召开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应出席 3 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 3 名独立董事,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开展融资工作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均为确保融资工作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均为确保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均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款项可控,无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公司股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航远洋董事会在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开展融资工作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前,已将上述议案提交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国航远洋本次预计2025 年度因开展融资工作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满足了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国航远洋预计 2025 年度因开展融资工作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项目 数量/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102,800 76.29%
提供对外担保余额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0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
担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

涉及诉讼的担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