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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9-09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833082 证券简称:龙凤山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河南龙凤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中心纪律处
分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河南龙凤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393 号)、《关于对
河南龙凤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
人)胡晨辉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
【2022】539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9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9 月 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全国股转公司监管执行部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公告编号:2022-021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南龙凤山农牧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 无
股份有限公司 司
胡俊华 董监高 董事长
胡晨辉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信息
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能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
告,且截至 6 月 30 日仍未及时履行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
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
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一 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胡俊华、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 人)胡晨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
条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2-021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河南龙凤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 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胡俊华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案。
对胡晨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处罚,未对公司
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及全国股转公司 监管执行部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 上述问题,未来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认真吸取教训,按照《业务规 则》和《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完善公司
公告编号:2022-021
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河南龙凤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 律处分的决定》(【2022】393 号)
《关于对河南龙凤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 息披露负责人)胡晨辉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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