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3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 833063 证券简称: 高华股份 主办券商: 国元证券
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蚌埠高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材料,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范永潭、张洪洲、张传明
2023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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