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833042 证券简称:海控能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C 座
12 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2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
或直接送达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吴仕博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了满足经营战略发展的需要,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同意公司向海南发控广新绿色科创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发行股
票 88,495,575 股,每股人民币 2.26 元,募集资金不超过 199,999,999.50 元(含
199,999,999.50 元)。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金融机构借款、银行贷款。具体用途为支付公司全资子公司供应商工程款,以及偿还公司金融机构负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帐户,该帐户将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帐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子公司拟就以上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有关专户存放事宜,基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应业务范本,与主办券商、开户银行协商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达到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目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案》
1.议案内容:
同意公司与海南发控广新绿色科创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事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合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海南发控广新绿色科创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事宜签署《股东协议》。《股东协议》经签署后在《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合同》生效的同时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发行股份,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因此,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新增股份的优先认购权,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明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就公司发行股票后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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