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5
中技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章 程...... 1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三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8
第一节 股东......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第四章 董事会......23
第一节 董事......23
第二节 董事会......26
第五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第六章 监事会......33
第一节 监事......33
第二节 监事会......34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6
第一节 信息披露......36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8
第二节 内部审计......3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9
第九章 通知......4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3
第十二章 附则......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中技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在湖南中技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技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 117 号金典商务中心 5
栋 1812 房。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586 万元,股本为 6,586 万股。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五十年。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
触,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研究决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员工意见。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关心员工,服务社会,保护家园。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热力生产和供应;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自建信息技术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技术外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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