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神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十七期)
山东神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神戎电子”、“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
及招商证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与神戎电子签订的《山东神戎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作为辅导对象)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与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招商证券本次参加辅导的人员:邹卓榆、王越、姜博、武侠、赵洪磊和樊非凡。辅导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均为招商证券正式员工,拥有丰富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均未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持续时间为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开展辅导工作的方式包
括尽职调查与收集资料、持续追踪资本市场热点信息及相关行业领域热点信息,采用召开现场协调会、组织自学、电话沟通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上市辅导,帮助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公司经营规范性。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决定》(〔2024〕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3 号——现场督导(2024 年修订)》(上证发〔2024〕5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4 号——现场督导(2024 年修订)》(深证上〔2024〕346 号)等相关文件,与公司董监高人员展开了学习与讨论,并就公司内部控制过程中尚不完善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2、辅导期内,公司公布了 2023 年年度报告,辅导小组认真查阅了该报告内
容,持续关注了公司 2024 年第二季度业务发展情况以及经营业绩情况,了解行业政策的变化以及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并结合实际业绩情况与公司董监高人员讨论上市计划。
3、辅导期内,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事项包括审议
《关于<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3 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提名李天昉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贾学福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李增春但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等 14项议案内容。
辅导小组查阅了相关公告及三会文件,均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未出现违规信息披露或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符的情况。
4、辅导小组持续开展对辅导对象的培训,针对全面施行注册制下对应上市板块的新调整,更新辅导测试题库,督促辅导对象学习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
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并开展廉洁从业方面的辅导培训,增强辅导对象廉洁意识。
5、辅导小组进一步协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关程序,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及规范性要求。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上一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小组发现有公司高管收到了股转公司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并监督公司接受辅导人员积极开展自查,规范证券买卖行为。
经过辅导小组与公司的交流和沟通,公司正在逐步完善和规范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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