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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03
证券代码:832963 证券简称:海鹰环境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河北海鹰环境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
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河北海鹰环境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一节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
的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节 董事会的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方案;
(七) 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批准公司的交易和关联交易等事
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作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机构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十三) 制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修改方案;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出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如总经理为董事兼任,则董事会履行此项职责时,兼任经理的董事在董事会检查经理的工作中相应回避行使董事权利);
(十六) 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
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形成董事会
决议。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需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事项,应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
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九条 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确定交易和关联交易的权
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发生的交易、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具体权限如
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三)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四)公司与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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