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4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832928 证券简称:曼氏生物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曼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江苏曼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和资本市场发展路径的规划,并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综合竞争力,有效地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加快业务拓展,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与专业技术水平,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高端人才投入,整合上下游资源,努力提升产品市场份额。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公司及相关负责人与全体股东已就终止挂牌事项提前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预计无异议股东。如在股东大会审议阶段出现异议股东,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
公告编号:2023-026
后及时制定并审议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及相关负责人与全体股东已就终止挂牌事项提前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预计无异议股东。如在股东大会审议阶段出现异议股东,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后及时制定并审议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有关事宜尚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江苏曼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曼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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