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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832928 证券简称:曼氏生物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曼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会议决议召集股东大会。(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无特别说明的事项。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 9:00-11:00。
2021 年 5 月 14 日 9:0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928 曼氏生物 2021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宁中律师事务所周群等律师。
(七)会议地点
昆山市千灯镇致威支路 28 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20 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2020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六)审议《2020 年年报及摘要》
详请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 《2020 年 年度报告摘要》及《2020 年年度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专业务实、勤勉尽责,提议公司继续聘任其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 构。
(八)审议《关于申请银行贷款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合同》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2021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 超过 3000 万元的贷款,借款方式为担保贷款、抵押贷款或信用贷款。并授权 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的资金进度要求在 3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选择贷款银行, 签署相关文件,组织办理借款事宜。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
详情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董事会关于 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公告
(十)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
详情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监事会对董 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公告
(十一)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详情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未弥补 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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