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0
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投资者管理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1.1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1.2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淀
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63740536D。
1.3 公司注册名称: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公司;集团名称:道有道科技集团;集团简称:道有道
集团。
1.4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 号院 16 号楼 1 层 101 室,邮政编码:100192。
1.5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27.12 万元。
1.6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1.7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8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9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10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11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
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1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员工满意、顾客认同、合作方协同的基础上,实现股东价值的持续提升。
2.2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据处理服务;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1.1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3.1.2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3.1.3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3.1.4 公司的发起人及所持股份数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持股数(股) 出资方式 比例(%) 出资时间
1 周建修 28106454 净资产 4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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