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2896 证券简称:道有道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总则
为了保证股东大会程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订本规则。2.股东大会职权
2.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下列对外担保事项:
①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④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⑤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⑥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④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⑤项担保事项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前款第1-3 项的规定。
公司计算担保金额、担保总额时,应当包括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以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金额,不包括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或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金额。
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的担保金额,应当包括本次担保金额以及审议本次担保前12 个月内尚未终止的担保合同所载明的金额。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时,应当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达到《治理规则》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可以预计未来 12 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14)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则取其绝对值计算)之一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以及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如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情形除外):
①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②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上述购买、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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