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2896 证券简称:道有道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引导第 2 号——独立董事》《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公司章程》和《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一)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我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公告编号:2024-021
情况,我们表示无异议。
我们同意《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相关内容,同意将其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对《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审阅,公司 2024 年度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强化勤勉尽责的意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不进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道有道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谢会生、李长照、张小武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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